《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结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通常无需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这是因为退休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规定。
建议:
综上,聘用退休人员的单位应重点关注其用工风险的防范,通过明确的协议和商业保险等措施,有效管理与退休人员的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