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原则的核心在于对“户”和“宅”的认定。
“户”的认定:
“宅”的认定:
“多出来的那块”通常指以下几种情形,其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一户多宅”:
宅基地面积超标: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的宅基地(如城镇居民通过购买房屋占有):
给农民朋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