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最终解释权”,中国法律还明确规定以下常见的商家告示或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其无效: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物品遗失/损坏概不负责”
“最低消费”或“包间费”
“本卡/券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消毒餐具收费”
“预付卡过期作废/余额不退”
“金银饰品/贴身衣物不退换”
“酒店住宿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
核心法律:
消费者如何应对:
总之,商家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即使明示告知,也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