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核心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注意:此处的“同工同酬”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进一步细化了同工同酬的具体要求,明确用工单位应向派遣员工提供与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岗位相同性证明
薪酬差异证据
沟通记录
通过以上途径,劳务派遣员工可依法逐步推进权利主张。实践中,建议优先选择协商与行政投诉,若无法解决再启动仲裁或诉讼。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