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核心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
风险提示: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您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并在法定时效内(一般为一年)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