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结论:夫妻一方婚前申请并持有的共有产权房,通常会被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从而直接影响另一方婚后的购房资格,可能导致其丧失购房资格或面临更高的购房成本(如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建议:
风险提示:鉴于住房限购政策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且可能随时调整,请务必以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决策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