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地方性规定(如北京、上海、广东)
变相剥夺年假:
侵犯健康权:
违反程序正义:
明确拒绝强制抵扣
保留证据
维权途径
强制要求年假抵扣事假或病假违反劳动法,核心在于剥夺员工的协商自主权。若公司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或直接强制执行,员工有权拒绝并依法维权。建议企业通过协商优化休假管理,避免法律风险。